资讯动态 / NEWS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
/
“互联互通、协调发展”的海绵城市群的新理念及其他建设思路。

“互联互通、协调发展”的海绵城市群的新理念及其他建设思路。

  • 分类:海绵城市建设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5-08 15:16
  • 访问量:

“互联互通、协调发展”的海绵城市群的新理念及其他建设思路。

  海绵城市是有效解决城市水安全问题,促进人与自然和发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基于当前我国城市建设内涵,现状和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出了海绵城市群的理念,阐述了海绵城市群所具有的集聚性、中心性、网络性和共生性4个特征、从构建区域性的城市良性水循环角度出发,提出了从宏观、中观、微观3个层面分别构建由海绵廊道、海绵区块、海绵体所构成的海绵城市群建设模式,并给出了建设要点,以期为海绵城市的区域性发展提供新思路。
 
  在全球气候变暖、极端气候频发的大背景下,我国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建设与脆弱的城市水环境保护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短缺、水灾害加剧、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恶化等水安全问题严重制约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有效解决城市水安全问题,促进 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海绵城市”这一理念自2013年12月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呗正式提出。近两年来“海绵城市”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发展理念及方式,从中央到地方均给予高度重视,并在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得到高度相应。目前,全国已有16个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150多个地方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上万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将全面落地,海绵城市建设的理论和技术在各地的积极实践中得到快速发展。
  

 
  现阶段,关于海绵城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体系和政策体系上,由于相关研究起步较晚,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和政策体系还远未建立,实践操作还亟待细化。如何在技术上实现区域内的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有效缓解城市水安全问题,并通过政策支撑确保其常效化,是每一个试点城市在探索海绵城市建设道路上都急需解决的。目前,大部分城市在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中主要是遵循“生态为本、自然循环”的原则,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在主城区范围内对建筑物、小区、公园、道路、绿地、河湖等集水体进行系统规划和开发改造,实现雨水在主城区域内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这一件事思路可较好地缓解当地的水安全问题,但是由于水安全问题往往是区域性的系统问题,会受到多个关联因素的相互影响,这就需要用全面、系统的视角去审视各方面,各层次和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统筹协调多地区、多方面的影响因素才能有效解决,如果孤立、片面地去集中力量解决单个地区的水安全问题,而不从所在区域系统的角度去看待和解决,海绵出水建设很可能会事倍功半。为此,本文提出海绵城市建设不能局限于单一城市区域,而应立足全局,从区域系统的角度建立起“互联互通、协调发展”的海绵城市群的新理念及其他建设思路。
 
  1、海绵城市群建设的理念及特征
 
  1.1海绵城市群建设理念
 
  城市群理念自1957年由法国地理学家哥特曼提出以来,国内外学者对其开展了大量研究,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城市群可简要概括为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向周围辐射构成的多个城市的集合体。城市群所包含城市在地域上互联互通,在文化上交融互渗,在经济上紧密相联,在功能上互补互助,在等级上高地有序,通过促进城市间的要素自有流动、资源优化配置、基础设施对接、产业关联配套、公共服务均等,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经济社会空间网络。目前,我国已有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京津城市群等20多个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在实施。
 
  海绵城市群理念的提出是基于城市水安全问题所具有的普遍性和关联性特点,结合当前海绵城市建设现状,旨在通过发挥海绵城市之间的协同合作优势,来合力解决区域性的水安全问题。其核心思想来源于城市群理念,立足于海绵城市。海绵城市群理念正是来源于城市群构建地域特色的城市空间网络这一核心思想。然而不同的是,城市群的构建旨在协同发展区域经济社会水平,其涉及面广,内容多,而海绵城市群的构建则旨在通过解决区域水安全问题来提高区域城镇化发展水平,其针对性强,所涉内容涵盖在城市群中,因此可认为海绵城市群是城市群理念的专项体现。
 
  海绵城市群的特点在于其空间网络的节点是由海绵城市所构成。海绵城市理念是新时期下,为缓解我国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建设与脆弱的城市水环境矛盾,而于2013年由我国政府正式提出,并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发展和实践。现阶段,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净化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使城市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海绵城市改变了传统的“直排快排”的城市防洪排涝思维,把雨洪资源作为重要的水资源进行管理,并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尊重自然、顺其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低影响发展模式,海绵城市作为海绵城市群理念中的重要组成,是解决城市水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
 
  因此,基于城市群和海绵城市的理念,可认为海绵城市群是以一个或几个中心城市为核心,依托一定的河湖水网及基础设施条件,向周围辐射构成的多个海绵城市的集合体、通过对在气候、地理、水系、社会等条件上具有相似相联的多个城市进行合理规划、科学定位、系统布局,从而在构建海绵城市的同时进一步实现区域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共同构建多源互补、丰枯调剂、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绿色生态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
 
  1.2海绵城市群建设特征
 
  海绵城市群除了具有城市群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海绵城市的典型特征,其主要特征如下:
 
  (1)集聚性,海绵城市群所在区域基本都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化高度发达的区域,经济实力强、人口规模高、人口密度大、产业集群化高。这些高度发达的城市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城市水安全问题突出,建设海绵城市的愿望迫切,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走绿色健康的可持续道路是这些城市的共同发展方向。
 
  (2)中心性,海绵城市群以一个或几个发达城市为核心,其余城市呈网状或带状集聚在它们周围。这些中心城市在区域内的城镇化水平最高,城市水安全问题最突出,谋求向海绵城市转型最为迫切,它们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集聚中心和扩散源,对整个区域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起着引领作用。
 
  (3)网络性,海绵城市群所在区域除了具有发达的交通及通讯网络体系外,还具有发达的河湖水网体系。作为水资源的载体及连接海绵城市间的纽带,河湖水系及城市水网在优化区域间的水资源配置、提高水利保障能力,促进水生态文明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它不仅加速了城市群内部的联系,促进了城市间要素自由流动,而且改善了城市群的区域生态条件,产生了新的区位优势、新城市或城市功能区,从而影响到城市群产业空间结构。
 
  (4)共生性,海绵城市群立足解决区域性水安全问题,这些问题是区域内的城市普遍存在且相互影响的,依靠单个城市来治理往往是治标不治本。这就需要立足全局、把握整体,充分发挥海绵城市群内不同定位的海绵城市功能,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促进城市间资源优化配置、基础设施对接、产业关联配套、公共服务均等,实现海绵城市的协调发展、互利共赢。
 
  2、海绵城市群建设思路
 
  2.1基本思想
 
  海绵城市群的建设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以提升区域防洪排涝和供水保障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城市河湖水系和地下水系为纽带,以水利市政工程体系为依托,以加强城市多元化管理为保障,协同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其他措施,共同构建多源互补、丰枯调剂、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绿色生态的区域性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模式。
 
  2.2总体框架
 
  海绵城市群的建设立足于构建区域性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而区域系统所包含的不同空间层次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这就决定了海绵城市群建设需要不同空间尺度的承接和配合,因此可从宏观、中观、微观3个层面出发,构建由海绵廊道、海绵区块、海绵体所构成的还没城市群结构模式,其建设总体框架见图1.
  

 
  a、从宏观层面出发,构建沟通各城市的海绵廊道、河湖水系和地下水系统是蓄积、调节和净化雨洪径流的主要场所,也是各城市间水体交互的主要廊道,因此建设海绵廊道就是做好城市间的河湖水系连通,推进水生态治理和修复,形成“互联互通、多源互补、水清岸绿”的海绵廊道体系。根据城市群河湖水系演变规律、分布格局、水资源条件和水生态状况,统筹考虑连通的需求和区域特点,坚持恢复自然连通与人工连通相结合,通过连通工程、清淤疏浚、涵闸调控、水系调度等措施,实现城市主要河流、湖泊、湿地等水系互联互通、引排顺畅。在水生态治理和修复中,恢复和保护已有河流、湖泊、湿地空间,强化水源地保护,重塑和维持河道的自然形态,避免盲目裁弯取直,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措施,加大黑水体的治理力度,合理设置人工湿地、生态浮岛等生态修复措施,恢复河滩及滨水带生态功能,严控地下水开采,依法划定和管理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加快地下水位恢复。
 
  b、从中观层面出发,构建各种城镇村落的海绵区块。针对城市所包含的各个城区、乡镇、村落等空间区块、重点构建区块内的防洪排涝体系和雨洪管理体系,发挥每个区块的海绵功能,根据区块上下游的防洪排涝分区和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科学谋划区块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通过完善水库、提防、涵闸、泵站、排水管网、蓄滞洪区等设施,提高城市防洪排涝的硬实力。加大水文监测站网建设,完善监测站定功能,加强洪涝水文监测和预警,完善防洪排涝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制度,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储备机制,提高城市防洪排涝的软实力。在构建雨洪管理体系中,以低影响开发为基础,结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捞等要求,科学布局建设雨洪调蓄、净化设施,推进雨洪资源化。系统规划和建设给排水管网,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确保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岸线净化。建立健全雨洪管理的法规体系,将低影响开发理念融入规范性文件中。
 
  c、从微观层面出发,构建多功能的海绵体。“海绵城市”具有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功能无论从宏观层面还是中观层面,最后都必须通过一个个微观的“海绵体”来实现。以低影响开发技术为基础,以因地制宜和经济高效为原则,通过采用保护性的最小干预技术、与雨洪为友的生态调蓄技术、人工湿地净化技术、低影响生态景观技术等一系列的水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对城市区块中的建筑、小区、道路、绿地、广场、沟渠等各类人工集水体进行开发改造,对河湖、湿地、洼淀等各类天然集水体进行修复开发,从而构建具有雨水储存、传输、调节、渗透、截污净化灯多种功能相结合的海绵体。通过对区域内不同海绵体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实现城市雨水径流的源头减排、分散蓄滞、缓释慢排和合理利用,从而使城市就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2.3海绵城市群的理念及建设思路,提出以下几个建设要点。
 
  (1)区域的人民政府是建设的责任主体。海绵城市建设是以城市人民政府为主体,而海绵城市群的建设需要统筹规划多个城、县、镇、村,因此其责任主体至少是所含城市的上级人民政府,如多个县区的海绵城市群建设其责任主体至少为省级人民政府。应由区域性的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个职能单位,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落实。
 
  (2)成熟的海绵城市模式是建设的基本前提。目前,我国尚处于海绵城市间的试点阶段,相关理论、技术、制度等都有待完善,尚不具备大规模推广建设的条件。而海绵城市群的建设立足于海绵城市,唯有具备成熟的还没城市模式才能支撑起整个海绵城市群建设。因此需加快总结试点经验成果,尽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
 
  (3)政府投入是建设的主要保障。海绵城市群建设涉及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区域性人民政府要统筹下属等级人民政府将海绵城市建设列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并加大相关技术的开发,推广及人才队伍的建设。
 
  (4)社会参与是建设的不竭动力。海绵城市群涉及到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更需要得到社会大众的参与支持。在建设运营上,可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在技术研发上,可鼓励具备科研实力的企业、院校来承担相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在示范宣传上,可选择多样的媒体平台和策划单位,对建设的经验成果及时宣传普及。总之,政府应吸引一切可参与进来的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海绵城市群的建设。
 
  3、结论
 
  海绵城市作为一种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理念正在被广泛接受,而海绵城市群理念的提出为今后海绵城市的区域性发展格局提供了新的思路。通过分析海绵城市群的内涵及特征,从构建区域性的城市良性水循环角度出发,提出从宏观、中观、微观3个层面分别构建由海绵廊道、海绵区块、海绵体所构成的还没城市群建设模式,较好地诠释了海绵城市群的建设目标和内容,为解决区域性的水安全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在建设中要以区域性的人民政府为主体,以成熟的还没城市模式为前提、以政府投入为保障,以社会参与为动力,从而为海绵城市群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关键词:

推荐阅读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